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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一、南充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一)委员会组成

    主 任:李德海   周  莹

    常务副主任:方  可   姚  远   

    副主任:范起东   覃鸿飞    谌贵辉

    办公室主任:覃鸿飞

    办公室副主任:李  平   陈万林  

    成  员:李  平   郝江岭   陈万林   文 磊    周培山

        蔡  灿   胥 林   谌海云   潘海泽    税正伟

        彭  双   其他驻校单位负责人 

(二)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校区总体安全稳定工作,督促各单位、各学院及驻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定期分析研判校区的安全稳定形势,提出工作意见,指导、督促各单位、各学院及驻校单位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开展宣传、教育以及日常检查、隐患整治等具体工作。

3.对各单位、各学院及驻校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稳定隐患和机制问题,及时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4.组织安全稳定工作量化考核工作,对违反安全稳定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安全稳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校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校区安全稳定工作经费,保障安全稳定工作正常开展。

二、南充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专职办公室

(一)办公室组成

  任:陈万林(兼)

主任:李 文  王 彤  周 帅  

成 员:校区各单位(含驻校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及科室长(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督促各单位、各学院及驻校单位落实。

2.组织制定校区安全稳定管理规划和重要规章制度。

3.综合协调校区安全稳定工作考核。

4.收集上报各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信息上通下达。

5.组织、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总结、宣传校区安全稳定工作经验。

7.受理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 并及时核查处理。

8.完成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