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2017年12月18日 浏览:次 |
校内各单位: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寒假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寒假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协助老师开展假期工作(不可替代老师值班)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报岗位,并于12月22日前在学生工作办公系统中进行申报(申报岗位名称为:2018年寒假XX单位XX岗位),过时申报无效。在岗位申报中,除基本信息填写外,申报单位还需在岗位描述中注明是否可安排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由于岗位特殊性需要自招的单位也请在岗位描述中注明。
二、请各学院按附件一要求字段统计寒假留校学生名单,并于12月29日前发至邮箱(272599441@qq.com)。
三、寒假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对象为整个寒假留校且有需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本科生(含留学生< 本科生>)。请各学院务必准确统计寒假留校学生名单中“是否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一项内容,岗位安排将以此项统计数据为基础数据库。
四、寒假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标准为25元/天。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