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2015年07月03日 浏览:次 |
各学院:
201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同学们平安祥和地度过假期,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做学期结束以及暑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期结束、暑假及开学安排
1. 7月6日至7月8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7月9日至8月27日为学生暑假时间(安排有暑期实习、实训的,以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为准),8月28-29日报到注册,8月30日学年鉴定,8月31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 7月11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教职工轮休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6日,8月27日正式上班。
3.学生重修、补考有关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1.期末考试临近,请各学院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二)做好暑假留校学生工作
2.各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同学们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使留校学生在学校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同时,要特别要关心留校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
(三)做好暑假值班安排
3.请各学院要及早做好学生工作队伍的暑假值班安排,并值班安排表(模板见附件)的纸质文档于7月8日18:00前交至学工部(研工部)大学生教育管理科(思学楼A207-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04182936@qq.com。联系人:闰从山,电话:2827。放假期间各值班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必须保证完成假期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加强假期的安全教育
4.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专门会议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提示学生在个人外出时,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范措施。特别要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学校明确反对学生参加户外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登山、攀岩、漂流等;严禁学生私自包车外出,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
6.原则上各学院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在校内组织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各学院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完成。
7.放假期间严禁学生酗酒、打麻将、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严防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好寝室防火、防盗、防骗工作;要动员学生党员、干部骨干队伍主动维护放假期间的正常秩序,及时掌握学生中的信息。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