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2017年04月05日 浏览:次 |
各学院:
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和学工部(研工部)部务会审定,确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弘扬传统文化,夯实铸魂工程”主题教育活动》等18个项目为西南石油大学第四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项目立项建设项目(附件1)。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立项的项目标准建设周期为一年(在2017年12月10日前必须完成),具体结项时间由项目组提出申请。
二、本批拟确定立项的项目均需进一步修改完善(评审专家修改意见另行反馈),请相关学院结合修改意见再次完善项目申报书,并于4月10日下午6点前以电子档形式报大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胡美丽,电话:2213。
三、各项目组应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第四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附件2),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项目对学生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四、项目建设到期后,各项目组除提交《西南石油大学第四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材料外,还需公开展示项目建设成果,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学校将取消项目资助经费。
五、项目经费采用先立项建设,后验收报账的方式进行,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如报账方式、票据要求)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