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任远航 编辑:任远航 审核:陈俐宏 发布:2024年10月30日 浏览:次 |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系统学习掌握必要的劳动理论知识,规范劳动教育理论课堂教学,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对《劳动教育与实践》中劳动理论学习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在2024级本科生中开展理论课教学试行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对象
2024级全体本科生
二、教学机制
教研室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周期。每个教学周期内设立若干教学小组,实行教学小组学院负责制。《劳动教育与实践》理论课在每届本科学生的大一阶段开展,为必修课程,所有学院根据教学周期分批次完成行课,其中秋季学期一个教学周期,春季学期两个教学周期。
1.根据学院学生人数,为教学周期内拟开课的学院配备教学小组。教学小组负责其对应学院学生的所有理论课程教学与考核。2024年秋季学期开课学院为地科院、化工院、土测院。
2.教学小组自行与其对应学院的大一年级辅导员对接,获取学生班级分布、人数等信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做好教学计划安排,填写《第X教学组第X周XX学院教学计划表》(见附件),各教学小组长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在线填写下周计划表。
3.教学小组在行课完毕并完成课程考核后,汇总学生成绩并确保成绩无误,将分数导入系统。
三、课程分数构成
学生完整参加教材八个章节八次课的线下课堂学习,并通过课程考核后,记12分,算在“劳动理论学习”项目中。
现将12分设为“8+4”的分数构成,其中:
1.“4分”为课程考核得分,结课考核通过即可获得。
2.“8分”为课堂出勤得分,每参与一个章节学习得1分,缺勤不得分,八个章节上满得8分。
3.学生因故缺勤后,授课教师要主动关心、联系学生,安排其进行补修,帮助学生顺利获得该章节出勤分。原则上优先将学生补修安排在本教学小组的课程场次内。
4.若学生在一个教学周期内未得到12分,须重新完整参与下一轮教学周期的学习。
四、二课系统调整
二课系统中劳动教育“积分规则”栏将增设“劳动教育教材学习”选项,以录入学生理论课成绩。2023级及以前的本科生在二课系统中不涉及此项。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