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考核工作,促进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考核主要分为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
一、中期考核
1、 师资博士后应在进站后12-16个月内完成中期考核。由本人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中期考核表》(附件1),所入职的学院组织考核。学院应对师资博士后在前一阶段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它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其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中期考核表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博管办备案。
2、 师资博士后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暂行)》中成果要求的40%为合格,其中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可以给予优秀。考核未合格的将给予黄牌警示。
未能按时完成中期考核者,学院及时将名单报人事处博管办,停发师资博士后薪酬。超过3个月仍没有完成中期考核者,作退站处理。
二、出站考核
1、师资博士后原则上在站时间为2年,但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可以延长1年,延长期内,学校按照税前4000/月的标准发放薪资(包括五险一金)。在此期间,师资博士后已完成进站开题时所确定的科研计划以及《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暂行)》的成果要求的,可以申请出站。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学院未能及时在师资博士后提出申请后组织考核的,学院出具情况说明,按照师资博士后提出申请的时刻计算出站时间。
申请出站前,师资博士后应严格遵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附件2)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填写《博士后学术成果表》(附件3)以及《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表》(附件4)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自我评价等内容。准备好以上材料后与所入职学院联系出站考核相关事宜。
2、各学院负责组织师资博士后的出站考核,考核小组至少有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3、各学院对师资博士后进行出站考核时,应先由博士后本人在考核会上做工作报告,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介绍已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考核会除专家组成员参加外,可以邀请有关科研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可自由提问并进行评议。
4、专家组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对博士后本人的科研工作做出鉴定意见,要注重对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风等方面的考核,并结合《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质量对其进行评定。出站考核表以及学术成果表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博管办备案。
出站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档。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暂行)》中成果要求的为合格,其中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可以给予优秀。对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师资博士后资格,视情况转为一般国家博士后,按一般博士后要求出站或退站。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出站后延后三年申报。
三、西南石油大学优秀师资博士后的评选
为激励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做出更好的成绩,学校决定实行“西南石油大学优秀师资博士后”的评选。
1、评选对象
学院的出站考核结果为优秀,按时出站的师资博士后优先考虑。
2、评选要求
(1)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学术活动。
(2)优秀师资博士后的评选要求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和科研成果等,以主持的科研项目和发表科研论文为评选的主要内容。
3、评选程序
(1)西南石油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师资博士后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博士后学术成果表》以及《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表》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本年度优秀师资博士后。
(2)将确定的人选名单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1次,一般安排在11月份。学校对优秀的师资博士后授予荣誉证书。优秀师资博士后如果达到学校职称申报条件,学校同意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等额直接进入高评委。同时,优秀师资博士后将纳入学校各类人才培养计划,获得学校的科研资助,该计划的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出台。
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师资博士后,学校将撤消其优秀师资博士后称号,并给予相关处理。
四、其它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以及《西南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博士后考核办法,并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石油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