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能源大学建设步伐,建立一支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聘任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成立2018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各单位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有关具体事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监督,受理有关信访举报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次对全体科级干部实行重新聘任,聘期为四年。试用期未满的科级干部不再纳入重新聘任范围。本次聘任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在稳中求进总基调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贯穿于干部选拔全过程。
2.突出政治标准原则。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选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3.坚持人岗相适、科学选配原则。把干部选配到最合适的岗位上,既要人岗相适,又要努力改善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性别、党派等结构,加强干部交流和岗位锻炼。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西南石油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等基本任职条件。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能较好地掌握和应用现代办公手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2.新提任到副科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提任到正科级岗位原则上应担任副科级两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聘任到科级岗位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3.提任到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科级岗位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中级职称;现职副科级提任到其他正科级岗位的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党组织机构中的科级岗位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4.新提任科级干部要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一般年龄不超过40岁;任不满一届就达到退休年龄,一般不再聘为实职科级干部,特别优秀及工作特别需要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能任满一届但任不满两届的,结合本人意愿和各单位工作实际,申请退出实职科级干部的,可保留原科级待遇或转入专业技术岗。副高及以上职称女干部年满55周岁,本人可提出退休申请,由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履行有关手续。
5.在科级同一职级职务(因科级机构名称变化而工作内容本质上还是一个性质的视同为同一个职务)任职满三届或十年,原则上必须进行交流聘任。交流主要采取在本单位内部不同科级岗位或其他单位实行双向选择交流。没有合适岗位交流的一般应退出实职科级岗位。
6.对于政治思想素质好、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岗位急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可参照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破格提拔。个别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按照特殊条件要求选拔。
7.因履职不力,或履职不到位,或教职工反映意见大,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视情况免(降)职使用。
8.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并能完成所任职位的工作任务。
四、聘任程序
1.各单位根据学校审定下发的机构、职数设置情况,按照科级干部聘任办法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开展聘任工作。
2.下列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科级岗位,由本单位提出建议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聘任。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招生就业处(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和行政科,宣传部、统战部宣传教育科和统战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大学生教育管理科和学生资助中心,保卫部(处)(武装部)政保调研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继续教育与网络学院招生办公室等岗位。
3.新提任人选采取组织选拔方式的应当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新提任人选采取竞争上岗方式的由科级机构所在单位提出竞争上岗的岗位名称、职数、任职资格和条件,报经组织部审定后,在组织部网站统一发布公告。组织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相关工作在组织部的指导下,主要由科级岗位所在单位完成选拔工作。
4.各岗位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科级机构、职数以及岗位职责要求,按程序进行选拔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
⑴平级调整或继续聘任在原岗位的,只需报聘任报告、动议材料、任免审批表、党风廉政情况材料等文书材料,由学校审定后统一聘任。
⑵新提任的干部必须报送聘任报告及完整的选拔过程文书档案材料。材料包括:干部动议材料、党组织委员会(机关部处)会议记录和纪要、考察报告、公示情况、党风廉政情况材料等。
五、相关要求
1.干部选拔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全校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科级干部聘任办法》,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纪律规矩,严禁干部选拔过程中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2.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3.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各单位“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小组”领导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教学办公室科级岗位的聘任需征求教务处意见。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级岗位的聘任需征求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意见。组织员科级岗位的聘任需征求党委组织部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需征求党委统战部的意见。
4.在聘任中,各单位不能突破本单位科级职数编制,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
5.聘任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6.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本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工作。学校设立干部选聘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83032218(纪检监察办公室)、83032216(党委组织部)。
7.全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自聘任办法公布之日开始。
8.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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