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南石油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复试小组的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组长:谢祥俊
成员:彭永清郭大立 刘志斌闵帆钟仪华宋国杰
秘书:金检华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金检华
成员:任光宇
二、复试细则公布时间、方式
2016年5月25日公布在理学院主页,http://lxy.swpu.edu.cn/。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以下程序:资格审查、面试,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程序。同等学力考生除以上程序外还须加试(笔试)。
2、复试时间、地点
根据理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复试于2016年5月27日14:30进行,复试地点在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明理楼A514。
四、复试考核方式
1、面试、笔试的要求
(1) 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内容。
面试内容:①外国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②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主干专业课程,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给出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
(4)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70%。
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
组织考生现场听说,采用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交互式方法进行,由聘请的英语教师进行评定。
3、相关加试科目
见西南石油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五、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由高到低录取。
六、各复试小组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名单转交复试小组;
2.复试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复试,复试小组秘书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3.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规定
根据申博sunbet现金网_菲律宾sunbet下载-【官方网站】教育厅申博sunbet现金网_菲律宾sunbet下载-【官方网站】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教研【2013】1号)要求,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4人。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我省经济建设急需学科、承担有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有充足科研经费,且在读博士10名以下,硕士15名以下的导师,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但年度招收博士最多不超过4人,硕士生不超过6名。
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按《 西南石油大学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西南石大研[2014]6号)审定结果和《西南石油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不能指导企业在职博士的导师执行。
八、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时间、公示网址
复试结束后,由博士生导师按第八条的录取限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理学院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之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公布位置为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lxy.swpu.edu.cn/。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由研究生院通知到各学院)。
2、思想品德不合格
3、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在6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4、已被其他单位录取为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低于60分。
7、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九、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28-83037653,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83032312、028-83032218。
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