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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高等工程教育发展形势,专业认证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学校部分工科专业尚未通过认证。为做好下一步专业认证申报和建设的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部分国家级、省级一流工科专业校内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还未申请过认证、或申请还没有被受理、自评未通过的国家级、省级一流工科专业。具体参评专业清单见表1。
表1 参与对标认证自评估专业名单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认证状态 |
地科院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省级一流 |
申请未受理 |
机电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国家一流 |
申请未受理 |
工业设计 |
国家一流 |
未申请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国家一流 |
申请未受理 |
化工院 |
安全工程 |
省级一流 |
申请未受理 |
新材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省级一流 |
未申请 |
计科院 |
物联网工程 |
省级一流 |
未申请 |
电信院 |
自动化 |
国家一流 |
自评未通过 |
土测院 |
测绘工程 |
国家一流 |
自评未通过 |
二、评估内容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2024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专业层面),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专业国标”)、《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4版认证标准”、附件1)要求,查找问题,确定专业改进方向。
三、评估流程
(一)学院和专业自评估阶段
1.11月10日前,各相关专业完成自评估,并向学院提交专业自评估报告(附件2)。各专业自评估的重点内容如下:
①专业简介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②按照“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持续改进”七个方面,结合2024年专业状态数据采集、专业国标、2024版认证标准,从学院层面分析专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当前各专业申报认证的工作现状,以及历年来认证专家在申请、自评等指出的问题,阐述已完成的整改效果、仍然存在的不足。
2.11月13日前,在专业自评估的基础上,学院对专业自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向学校提交附件2。
(二)学校评估阶段
1.11月中旬,学校结合专业状态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2.11月25日前,学校组织评估督导专家审阅专业的自评估材料。
3.11月30日前,学校召开相关学院和专业的交流研讨会,为专业参与认证申报和建设提供指导意见。
(三)持续整改建设
1.学院按照整改计划开展专业建设,做好专业认证申报工作。
2.学校对专业整改过程和进度纳入“本科教学质量问题持续改进台账”,进行持续跟踪检查和督导。
四、评估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作为专业参加工程教育认证,以及专业调整、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供参考;专业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专业评估分工、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专业对标认证自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学院要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评判,真实反映专业对标认证建设现状。
3.学院要通过专业自评估,摸清“家底”,找出专业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专业改进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六、其它
学院将附件2的Word版,以及经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扫描件,通过一网通办(办事大厅-0335-其他)提交。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评估处教学评估办公室(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冯仁蔚、周广恒,地点:思学楼A304、AB305,电话:2010、2380。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专业对标认证自评估报告(模板)
教学评估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