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电工程学院学科建设任务及目标要求,结合学院教师培养与人才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设立“机电工程学院学科(学术)提升基金”项目。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为机电工程学院在岗全职教师;
(2)申请人可以为教师个人,也可以为由多名教师组成的学术团队(团队成员须为机电工程学院在岗教师)。
二、申报与立项的基本原则
(1)全院教师个人及各学术团队自由申报;
(2)申请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的倍数:教师个人申报,资助额度为2~10万元,学术团队申报,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
(3)基金项目申报时,请参照“验收考核最低指标”来确定“验收考核指标”及资助额度;
(4)基金项目申报时,申请者所提交“验收考核指标”不能低于“验收考核最低指标”;
(5)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验收考核指标”,经学院评议,择优批准立项;
(6)立项项目申请人或学术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与机电工程学院签订《机电工程学院学科(学术)提升基金目标责任书》。
三、资助期限
本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为:立项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验收考核最低指标
(1)教师个人,验收考核指标以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为主,以纵向项目为辅;
(2)学术团队,验收考核指标以纵向项目为主,以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为辅,具体事宜可与学院直接沟通与协商。
(3)资助额度2万元,验收考核最低指标见表1,资助额度2万元以上的,验收考核最低指标以此标准进行计算类推。
表1 验收考核最低指标
| 验收考核最低指标 |
2万元(达到任一项学术成果即可) |
成果类别 | 一类论文 | 二类论文 | 发明专利(授权) | D类项目 | C类项目 |
数量 | 1篇 | 3篇 | 2项 | 1项 | 0.5项 |
备注:以上学术成果归类及认定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学术成果有效性界定及其他说明
项目承担者或学术团队所提交的所有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机电工程学院或石油天然气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所有学术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为项目承担者或学术团队成员;
(3)学术论文有录用通知、发明专利授权公示、纵向项目被批准立项即可;
(4)凡项目承担者或学术团队成员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以上所列学术成果,均可用于验收考核;
(5)凡用于该项目考核的学术成果,均不能用于聘任岗位职责考核,也不能用于学校所设立的“过学术关”资助项目、“启航计划”项目、“石油天然气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等结题验收;
(6)凡用于该项目考核的学术成果,均不能申请学院奖励和资助(论文审稿费、版面费和发明专利申请费)。
六、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
(1)自批准之日起,项目承担者根据研究需要支出相关费用,且所有资助经费必须在2014年11月30日前从学校财务支出完毕;
(2)2014年11月30日前,项目资助经费未支出完毕的,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受资助个人或学术团队,在项目验收时,所提交学术成果未满足验收考核指标的,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110%的标准清退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从岗位津贴中扣除)。
七、申报说明
(1)下载并填报《机电工程学院学科(学术)提升基金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2) 项目申请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由项目申报人提交验收考核指标明确的《机电工程学院学科(学术)提升基金目标责任书》,提交纸质(一式2份)和电子版;
(3)申报期限。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 联系人:李成兵,83037206,1376500806@qq.com
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所有。
附件:
《机电工程学院学科(学术)提升基金目标责任书》
教师姓名/ 学术团队 |
| 所在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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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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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验收考核指标(各项指标可相互折算) | ( )篇 | 一类论文 |
( )篇 | 二类论文 |
( )项 | 授权发明专利 |
( )项 | D类项目 |
( )项 | C类项目 |
申请资助额度 | ( )万元 |
资助期限 | 立项之日~2015年12月31日 |
申请教师 (学术团队)签名 |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机电工程学院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