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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借)阅学校党政会议记录、决议、纪要材料受理及工作流程

新闻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0日

业务受理:

杨晓亮 (电话:028-83032112,成都校区办公楼713室)

 

管理办法:

1.学校党政会议记录、决议、纪要的查阅实行申请制,任何人不得因私申请查阅。部门或单位如有查阅需求,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申请单位在办事大厅搜索0018号事项,在线填写审批表,写明查阅内容、事由,是否需要复印等,单位负责人审批,秘书一科或秘书二科核查相关内容,党政办负责人签批,提交档案馆办理。

3.学校党政会议记录、决议、纪要不外借,不得带出档案馆,查档人员应在指定办公地点进行查阅,同时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记录内容,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记录。查档人员查阅时严禁拆卷、抽页、涂改、圈划、污损、加点、批注等,应保证材料的安全、完整、洁净。如需复印、抄录材料,应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