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出炉。按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均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截至6月30日21时,共有297万余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7月1日起,成都交警将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逗硬”处罚。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严禁路上行驶,一经发现,将被罚款50元;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交警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上牌。7月1日上午9点05分在一环路跳伞塔路口,成都交警开出自《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根据成都市交管局发布的数据,“逗硬”处罚第一天,中心城区范围内共开出罚单1324张。
成都交警提醒市民,为了方便没有上牌的合标电动车可以尽快办理上牌手续,在未来的15天内,成都各个交警分局都设定了综合上牌点,买了合标电动自行车,15天内请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如果电动自行车牌照遗失,可以持身份证和行驶证到各交警分局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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