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招聘工作小组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了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未通过初选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人员名单(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付海龙、惠喜乐、蒋磊、李真洋、龙文庭、万先、姚屹
二、材料复核
参加考核人员须带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到学校现场确认。
材料复核时间: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14:30-15:30 。
材料复核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办公楼108室 。
要求:(1) 全部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2)应聘者对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3)未参加自荐材料复核,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心理测试安排
1、时间: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15:30-16:30 。
2、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办公楼110、111室 。
四、面试安排
1、根据心理测试结果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9:00 。
3、面试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11月19日
党委保卫部(人民武装部)、保卫处
地址: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新都大道8号
电话:028-83032110
邮编:610500